DSE放榜2024|一文了解放榜最新須知 + 改選Appeal成績覆核攻略

2024/07/04/ 13:47:39Karen Yim



各位DSE考生,相信大家一定會牢牢記住2024年7月17日(星期三)為香港中學文憑試的放榜日。為讓大家在放榜前做足準備,比如了解JUPAS改選、覆卷及課程資訊等注意事項,即瀏覽student.hk「文憑試Special 2024」專題,為各位一文睇清所有DSE相關內容!


【DSE重要日程提提你!】

放榜日|DSE2024 考試成績公布 (甲類及乙類)|7月17日

JUPAS|申請人可於個別指定時段內修改其課程選擇|7月18至20日

JUPAS|JUPAS正式遴選結果公布8月7日

DSE 2024|考評局公布DSE成績覆核的結果|8月14日


 

DSE2024 放榜改選 

 


DSE2024 放榜日

▶ 放榜日|DSE2024 考試成績公布 (甲類及乙類)|7月17日


DSE2024 覆核成績注意事項

 申請期限覆核甲類及乙類科目成績的申請必須於成績發放後的5曆日內提出。

▶ 申請程序考生可申請積分覆核及/或重閱答卷合共不超過四科。考生就同一科目的一個或以上分部成績申請重閱答卷,只作一個科目計。學校考生必須透過學校遞交申請。自修生可透過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網上服務(www.hkdse.hkeaa.edu.hk) 直接向考評局遞交申請。

▶ 考評局將於2024年8月14日 *公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覆核結果。


JUPAS改選

查閱獲分配的個人時段2024年6月28日 上午9時起

DSE2024 成績公布後,考生均可更修改其課程選擇。每位申請人均會獲分配一個個人時段供其於2024年7月18日至7月20日*期間修改課程選擇。申請人應於2024年6月28日(上午9時)起登入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查閱獲分配修改課程選擇的個人時段。於任何情況下,已分配的個人時段均不能更改。



相信同學在填報聯招志願時,已按「以興趣出發」、「知己知彼」等原則選科,下文在此原則上,從實戰角度提供改選策略。


把握改選黃金24小時

今屆DSE將於7月17日放榜,放榜後最後一次聯招改選於7月18至20日進行,申請人可在早前已獲編配的指定時段內修改課程選擇。

注意:同學只能於指定的24小時內免費作出改選。


▶ 假如錯過個人時段未有作出改選,又或於修改後想重新修改,怎麼辦?

申請人需登入「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繳交港幣$250,並要求重新遞交一次。所有要求重新遞交必須於7月20日(下午1 時15 分)前完成,重新遞交僅屬一次性質,再次要求重新遞交概不受理。


認清改選機制

在DSE放榜後的改選階段,同學可修改早前已提交的課程選擇,包括任意調動課程選擇的先後次序,和刪除課程選擇名單上的課程。同學亦能新增最多5個新課程,以作增選或取代原有課程選擇(惟全部課程選擇不得多於20項及不少於1項)。


善用考評局數據 推算取錄機會

一般而言,考評局會於文憑試放榜前一天發出新聞稿,公布應屆文憑試考生的成績統計。同學可參照「符合大學或院校入學要求的成績統計」「最佳五科的積點分布」等統計中的重要指標,來推算自己考入聯招課程的機會。

以2023年統計數字為例,符合本地學士學位課程基本入學要求(「3322」)的全體考生共17,860 名。雖然聯招提供的學士學位約23,500 個,撇除自資學士學位及SSSDP資助課程,獲教資會資助學士約15,000 個,反映考獲學士學位基本入學資格不代表能獲得取錄資格。下表以2023年文憑試成績統計推算取錄機會。


2023年文憑試成績統計(節錄)*

推算取錄機會

統計項目

全體考生人數 (百分比)

考取成績

獲教資會資助學士課程取錄的機會

核心科目中取得「3322」或更佳成績,並於一個選修科目取得第2級或以上成績。

17,777

(36.5%)

332A+2

極微/ 無

核心科目中取得「3322」或更佳成績,並於兩個選修科目取得第3級或以上成績。

14,766

(30.3%)

332A+33

極微

最佳五科取得第4級或以上

8,961

(21.3%)

五科第4級(包括中英數公民)

較大

最佳五科取得第5級或以上

2,132

(5.1%)

五科第5級(包括中英數公民)

極大

*資料來源:香港考試及評核局「2023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放榜」新聞稿。


想知多些,可瀏覽 「JUPAS改選最後機會,專家提4大重點助你解困惑」



從考評局數據,同學可大概推算自己獲聯招課程取錄的機會,但每個課程收生要求各異。一般而言,各課程在處理各聯招入學申請時,會以不同的計算方法,將申請人的文憑試成績、面試表現及其他資歷等換算為「入學分數」,分數愈高,愈有「優勢」。


同學可從以下四方面入手,了解自己報讀個別課程的「優勢」,從而調整課程排序策略。


1. 課程入學要求

除院校的一般入學要求外,各課程亦會釐訂個別的額外要求,例如必須修讀數學延伸單元、英文科須考獲第4級等。如同學的成績未達到相關課程的基本要求,就應把該課程從課程選擇中刪除,並以其他符合要求的課程替補,以免浪費選項。


現時部分院校設有彈性收生安排,即核心科目未達「332A」,但指定選修科目合共取得3粒星或以上,仍有可能獲得面試機會或取錄資格。有關各院校的彈性收生安排詳情,可參閱《出路指南2024》第一冊(P.38-39)。


2. 文憑試科目計算比重

除入學要求外,各課程對各文憑試科目成績或有不同計算比重。例如看重學生語文成績的課程,會加重語文科目的比重:如A同學及B同學均考獲五科23分成績,但A同學的中英文科等級較B同學的高,即A同學在該課程的入學競爭較有優勢。


3. 課程選擇組別

同學需留意排選的課程選擇組別(Banding),部分課程表明只考慮將課程選擇放於組別A的入學申請。根據去年大學聯招辦法的統計數字,正式遴選中有89.70%的取錄資格於Band A派出,Band B則佔5.74%,反映絕大多數的學位已於Band A及Band B派出,突顯謹慎編排課程選擇組別的重要性。


4. 面試安排

雖然大部分院校均未有公布各課程面試表現佔課程入學分數的比重,但面試表現良好或有額外加分。如課程在放榜改選前已舉行面試,同學在最後改選時才增選該課程的話,或會較其他申請人少了若干面試分數。部分課程安排於放榜後舉行面試,但同學要留意,部分院校或課程列明只會邀請將課程放於Band A的申請人參加面試。



在DSE放榜當日,每名考生將獲發一份「成績通知書」,已選擇以短訊(SMS)接收成績的考生同時會經手提電話收到一個成績短訊。若同學想覆核成績,以下的注意事項不可不看。


覆核成績申請

申請期限

覆核甲類及乙類科目成績的申請必須於成績發放後的5曆日內提出,截止申請日期暫定為7月22日(星期一)。


申請程序

考生可申請積分覆核及 / 或重閱答卷合共不超過四科。考生就同一科目的一個或以上分部成績申請重閱答卷,只作一個科目計算。


學校考生必須透過學校遞交申請。自修生可透過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網上服務(www.hkdse.hkeaa.edu.hk)直接向考評局遞交申請。


註:

1. 假若考生欲申請覆核的科目多於四科,須提供文件證明其情況特殊。

2. 考生須按優先次序排列四個科目及額外科目,並提供充足理據支持其申請。所有申請必須於覆核成績的申請期限內提出。


申請費用

有關覆核成績的申請費用可參看下表,亦可瀏覽考評局網頁


學科

核成績類別


學校考生

自修生

甲類科目

積分覆核

語文科目

$246

$296

非語文科目

$207

$246

重閱答卷

非語文科目

$822

$985

語文科目 (口試除外)

$985

$1,182

中國語文科分部

$494 (每分部)

$592

(每分部)

英國語文科分部 (口試除外)

$394 (每分部)

$472

(每分部)

英國語文科口試分部

$787

$947

乙類科目

積分覆核

每科

$207

$246

丙類科目

積分覆核

每科

$246

$296

重閱答卷

每科 (口試除外)

$985

$1,182

重閱答卷

(連答卷複本)

每科 (口試除外)

$1,365

$1,562


發放覆核成績的結果

▶覆核成績結果暫定於8月14日(星期三)發放。

▶考評局會以書面 / 短訊(適用於已選擇以SMS短訊接收成績的考生)通知所有考生覆核成績的結果(即覆核後成績是否獲提升),學校(包括夜校)考生之成績經校方派發,而自修生及夜校考生可登入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網上服務

(www.hkdse.hkeaa.edu.hk) 


​的個人帳戶,查看覆核結果。考評局同時將成績獲提升的考生名單通知大學聯合招生處  / 有關的大專院校及教育局。


上訴覆核 ― 覆核成績程序

考生可根據下列其中一個原因,要求重新檢視積分覆核及重閱答卷的程序:

▶有充分理由懷疑覆核成績工作並沒按正常程序進行;

▶能提供理據,顯示其成績因特殊情況而令評分過程及/ 或重新評核過程出現失誤或偏差。


申請詳情

所有申請須在指定限期內以書面向「上訴覆核委員會」秘書提出(考生可親身遞交或郵寄申請):


訴覆核類別

申請上訴覆核截止日期

發放上訴覆核結果

考試異常事件

7月22日(星期一)

約於8月14日(星期三)

覆核成績程序

8月19日(星期一)

約於9月23日(星期一)

於查閱個人資料後的答卷評分

試卷複本可供於網上系統下載後的10曆日內

約於10月下旬或11月下旬

(視乎申請日期)

註:除非能提出導致延誤的充分理據,於截止日期後遞交的申請(以郵戳為準)將不獲處理。


考生申請時須提供下列資料:

考生姓名、考生編號、聯絡地址、有關科目 / 卷別及所考獲的成績;

申請理由﹣考生必須具備充分理據或新的證明文件以支持其申請。申請理由或理據如評分不公、不同閱卷員/ 覆核閱卷員之間的評分上差異大、成績比預期低、表現與校內或其他公開考試成績不同,將不獲處理。


上訴覆核申請的結果

若「上訴覆核委員會」決定有關答卷將要再次進行積分覆核及/ 或重閱答卷程序,考評局須按既定程序,於「上訴覆核委員會」作出決定後的三個工作天內再次覆核有關答卷的積分,或重新評閱答卷。


考生可於指定日期內獲通知上訴覆核申請的結果。倘若考生的成績獲提升,考評局將同時知會大學聯合招生處/ 有關的大專院校及教育局。

註:「上訴覆核委員會」的決定是最終決定。



資料來源: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編輯|圖文設計: Karen Y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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