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憑試收生計劃|常見問題FAQ 報名及錄取資格、準備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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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憑試收生計劃」即將於3月1日開始接受報名,在報名前,不妨參考以下常見問題FAQ,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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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參與「文憑試收生計劃」會否影響JUPAS的錄取資格?
不會。兩個招生計劃屬兩個不同的升學途徑,計劃之間無任何關連,同學可同時參加「文憑試收生計劃」和JUPAS。若申請人最終同時獲兩者錄取,可根據自身意願,選擇其中一項升學途徑。
2. 「文憑試收生計劃」與「港澳台僑聯招試」有甚麼分別?
「文憑試收生計劃」於2012年起由國家教育部推出,每年公布參與高校名單,院校主要根據考生的文憑試成績作為招生錄取依據,參加「文憑試收生計劃」的考生均獲豁免「港澳台僑聯招試」。2023/24學年「文憑試收生計劃」的參與院校共132所。
「港澳台僑聯招試」供持中六(高中)程度資格的華僑、香港、澳門及台灣考生,透過應考統一入學考試,報讀全國超過400所高校。考試內容以全國聯招考試大綱為準,考生須應考5門科目。
(詳情請參閱《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計劃指南(2023/24學年)》<香港學生內地升學現況>章節。)
3. 學生可否透過「文憑試收生計劃」申請入讀內地高校的碩士或博士學位課程?
不可以。此計劃只適用於香港學生升讀參與高校的本科(學士學位)課程。
4. 非香港學生能否參加「文憑試收生計劃」?
按2023/24學年「文憑試收生計劃」的招生辦法,申請人必須持有(a)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及(b)《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申請人所持證件須在有效期之內。
5. 未持有文憑試成績,而持有其他公開試成績的人士,可否參加「文憑試收生計劃」?
不可以。按2023/24學年「文憑試收生計劃」的招生辦法,申請人必須為參加2023年文憑試的考生。
6. 曾經應考文憑試,但並非2023年文憑試應屆考生的人士,可否透過「文憑試收生計劃」申請入讀內地高校?
不可以。按2023/24學年「文憑試收生計劃」的招生辦法,申請人必須為參加2023年文憑試的考生。
7. 除學歷成績外,申請人可否提交校長、老師或學校的推薦信,以及遞交比賽/活動的經驗及成就(OEA)及學生學習概覽(SLP)?高校會否以此作為考慮錄取的參考資料?
「文憑試收生計劃」設有「校長推薦計劃」,每所中學名額為8名學生。獲校長推薦的學生最低錄取標準為:四門核心課程的總分數達10分或以上,且每門課程的分數不得低於2分。相關表格由考生所在中學上傳。
考生上載「學生學習概覽」,內容可包括:個人自述、學校成績單、學校評價、學校推薦信、活動及獎項等。
高校可以校長推薦計劃表格或學生學習概覽作為考慮錄取的參考資料。
8. 如申請人持有多於一屆文憑試的成績,在錄取過程中成績將如何計算?
一般而言,高校接納以最近兩屆(2022年及2023年)文憑試成績作入學申請。而兩屆文憑試成績中,相同科目只會取成績最好的一次計算入學分數,個別高校或有不同安排。
9. 申請人在網上報名時須準備甚麼資料?
i) 報考基本資料(考生資料、監護人、就讀學校、報考志願等)
ii) 身份證明文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iii) 個人照片:考生彩色電子照片(正面免冠、單色背景頭像近照,大小1M以內,jpg格式)
iv) 填寫獲獎經歷、個人經歷及學習證明材料
10. 申請人在網上報名後,能否增刪或修改志願次序,或更改個人資料?
學生可於4月30日前在系統修改報考志願。其它資料修改請依據報名系統提示或聯繫中國教育交流(香港)中心辦理。
11. 高校是否知道申請人所填報的專業志願之優先次序?
高校可以通過錄取系統知悉學生報考志願情況。
12. 申請人如何確認獲已報高校所取錄?
學生可登入聯招辦網頁,在「報名報考」選項欄選擇「香港文憑試招生」,再按入「香港文憑試招生錄取(學生端)」,以考生號及密碼登入2023/24學年文憑試收生計劃管理系統,查閱是否獲所報高校錄取。獲錄取學生,將於開學前收到高校以郵寄方式或電子方式發出的入學通知書。
13. 申請人可否下載於聯招辦網頁顯示之取錄結果以供個人紀錄?
可以,申請人於下載時應使用Windows系統下的Microsoft Edge或Google Chrome瀏覽器,以避免因香港與內地的網頁兼容性不同而無法正常顯示、下載及列印。
14. 若在正式遴選中錄取的專業未如理想,申請人可否要求重新遴選?
不可以。故考生應慎重填報志願。
15. 申請人會否被未填選入志願中的高校或專業錄取?
不會。高校會尊重並按照考生所報志願專業進行錄取,未經考生同意,考生不會被分配到未經填報的高校或專業。
16.文憑試成績覆核後,如申請人取得較高等級的成績,能否以此向招生高校提出志願覆核?
如考生在文憑試成績覆核後取得較高等級成績,並希望高校重新考慮其入學申請,須由考生向相關高校提出書面申請,並附上覆核後的成績證明。相關高校如同意,則在考生申請書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再提交至聯招辦進行重新錄取的投檔操作;及
如該考生已被其他高校錄取,考生還須向其原先錄取高校提交退檔書面申請,經錄取高校同意並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後,提交至聯招辦先辦理被錄取後的退檔手續,再進行重新錄取的投檔操作。
17. 如果申請人已符合有關專業的最低入學要求,會否仍有機會不獲錄取?
高校將本著「公平、公正」原則,按照學生綜合水平「從高至低」擇優錄取。各高校及專業因收生名額所限,即使達到最低入學要求的考生,仍有機會不獲錄取。
達到最低入學要求,而未在正式遴選獲錄取的考生,仍可參加2023年7月底的補錄階段,重新報讀尚有餘額的高校,高校將按照學生綜合水平「從高至低」擇優錄取。
資料來源︰中國教育交流(香港)中心
編輯︰Effy 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