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憑試收生計劃|操作流程 報名及錄取兩大階段 內地升學2023/24學年
更新日期︰2023年3月28日
文憑試收生計劃於2023年3月起接受申請,操作上主要注意報名及錄取兩大階段。有關計劃的操作流程如下:
報名系統 及 錄取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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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入聯招辦網站後,選「報名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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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報名報考」一欄下,選「香港文憑試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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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報名階段
有意參與計劃的考生需登入聯招辦網站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須於指定日期前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報名審核結果,未通過審核的考生須按照系統提示更正信息及再次提交審核,並於指定日期前查詢審核結果。通過審核的考生須按時繳付費用及查看確認報名結果。
聯招辦網站>報名報考>香港文憑試招生>香港文憑試招生報名(學生端)
• 網上報名。
• 自行修改個人資料及志願(提交網上報名信息後,個人資料的修改只可依據報名系統提示或通過系統管理員修改。其他如報考志願、個人經歷、獲獎經歷及學習概覽等資料的修改詳見系統公告)。
• 查看報名審核結果及報名確認結果。
• 上傳「學生學習概覽」及其他相關資料。
• 中學上載「校長推薦計劃」相關資料。
2.) 錄取階段
聯招辦於2023年7月下旬公布錄取結果後,考生可登入聯招辦網站的「錄取系統」查看錄取名單。達最低錄取要求而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登入「錄取系統」申請參與高校補錄。
聯招辦網站>報名報考>香港文憑試招生>香港文憑試招生錄取(學生端)
• 錄取開始後,考生可登入錄取系統。
• 查看公告「文憑試收生計劃」最新消息,包括錄取安排、錄取系統開放時間及補錄安排等資訊。
• 查看錄取(包括補錄)結果。
• 申請補錄(剩餘名額遴選)。
▶ 2023/24學年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計劃延長報名期限的公告
1. 報名階段
網上報名
• 考生可於2023年3月1日至4月10日(晚上12時)期間登入「文憑試收生計劃」報名系統進行報名手續。
聯招辦網站>報名報考>香港文憑試招生>香港文憑試招生報名
• 考生按自己的意願順序填報4所院校志願,每校可填報4個專業志願。考生可在4月30日前修改志願,逾期不得修改。
• 「活動」及「獎項」等欄位,於2023年3月1日至6月14日(晚上11時59分前)上載相關證明文件至報名系統。
網上報名所需資料 1. 報考基本資料(考生資料、監護人、就讀學校、報考志願等) 2. 身份證明文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3. 個人照片:考生彩色電子照片(正面免冠、單色背景頭像近照,大小1M以內,jpg格式) 4. 填寫及上載獲獎經歷、個人經歷及學習證明材料 |
網上確認報名
• 已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須於2023年4月10日前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報名審核結果。
• 未通過審核的考生,須在4月16日前按照系統提示更正有關信息,再次提交報名申請,並在4月23日前查詢新的審核結果。
• 通過審核的考生,須在4月30日前向中國教育交流(香港)中心繳付報名費用港幣460元及在5月10日(晚12時)前上載繳費憑證(繳費方式見報名系統公告)。
• 4月30日前,考生可在報名系統修改志願信息。
• 申請者須在5月1日(晚12點)前修改證件及其它相關報名資料
• 中國教育交流(香港)中心將於5月15日前通過系統公布繳費及最終報名確認結果。
考生上傳「學生學習概覽」
• 考生可於2023年3月1日至6月14日(晚上11時59分前)登入報名系統,上載「學生學習概覽」,當中可包括(非必須)以下內容:個人自述、學校成績單、學校評價、學校推薦信、活動及獎項等。
學校上傳「校長推薦計劃」資料
• 學校須於2023年5月15日至6月14日(晚上11時59分前),登入學校管理系統,為推薦參加「校長推薦計劃」的考生,上載「校長推薦計劃」表格、校長推薦信(必須)及/或其他相關的證明文件(如有)。
• 「校長推薦計劃」詳情,教育局將稍後另函通知各中學。
面試及術科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
• 高校可根據招生要求,自行決定是否進行面試或術科考試(體藝類專業適用)。考生須留意所報高校是否設有面試或術科考試。
• 具體面試及術科考試的時間及地點由高校自訂。
• 如設有面試或術科考試,將由個別高校直接公布具體安排。高校將以電話、電郵(請留意會否誤投垃圾郵件箱)、高校網站及公眾號或書信等方式通知考生。
• 個別高校的術科考試或會早於網上報名及網上確認報名階段進行,考生須自行留意該校網站及招生簡章,或直接與高校聯繫,以了解具體安排。
• 教育局《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計劃指南(2023/24學年)》的〈參與高校巡禮〉章節載有入學面試及術科考試詳情(如適用)以供參閱。
考生文憑試成績
•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將於2023年7月19日(暫定)公布2023年文憑試成績。
• 考生於網上報名時,已授權由考評局向聯招辦直接提供考生應屆及上屆(如有)之文憑試成績,故考生毋須自行提供。
2. 錄取階段
錄取名單公布
• 聯招辦於2023年7月下旬公布正式錄取結果。
• 考生可登入錄取系統,查看錄取結果。
聯招辦網站>報名報考>香港文憑試招生>香港文憑試招生錄取(學生端)• 獲錄取的考生將稍後由高校通知取錄結果及相關入學資訊。
補錄(剩餘名額遴選)
• 各高校可根據收生情況調整招生計劃。尚有餘額的高校,將透過網上錄取系統向考生徵集意願,並依據考生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進行補錄。
• 達到最低錄取要求且未獲錄取的考生可於2023年7月底,登入錄取系統,申請參與高校補錄(剩餘名額遴選)。
• 聯招辦公布補錄結果後,考生可登入錄取系統,查看補錄結果。
• 獲錄取的考生將稍後由高校通知取錄結果及相關入學資訊。
文憑試成績覆核後 向高校提出重新考慮申請
• 如考生在文憑試成績覆核後取得較高等級成績,並希望高校重新考慮其入學申請,須由考生向相關高校提出書面申請,並附上覆核後的成績證明。相關高校如同意,則在考生申請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再提交至聯招辦進行重新錄取的投檔操作。
• 如該考生已被其他高校錄取,考生還須向其原先錄取高校提交退檔書面申請,經錄取高校同意並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後,提交至聯招辦先辦理被錄取後的退檔手續,再進行重新錄取的投檔操作。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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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中國教育交流(香港)中心
編輯︰Effy 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