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話︱專上學院條例修訂 港專︰冀於公平標準下完成過渡
政府正進行《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的修訂工作,截至上周四(4月10日),立法會《2025年專上學院(修訂) 修例草案》委員會共收到四份意見書。近日有資助大學的附屬自資部門表示有意升格私立大學及開辦多個課程,港專學院便就此表示,期望政府能確保此類自資部門在公平的標準下完成過渡,以免非公營背景的自資院校「輸在起跑線」。
修訂條例旨在規管及賦權
據教育局於2020年發布的文件示,政府認為有需要擴大《專上學院條例》的適用範圍,讓所有開辦學位和副學位程度自資專上教育課程的機構一律納入此統一規管架構,以便管理。修訂條例的主要建議有關於學院權力、學院管治架構、教職員聘任、學院人員註冊紀錄冊的註冊條件和取消註冊程序等,內容尚有不少討論空間,有待各方商討。
坊間各有問號 教育局一一釐清
港專指,按目前機制,資助大學的自資部門在審批課程、資源方面均比非公營背景的自資院校更有優勢,港專期望政府協助確保資助大學的自資部門過渡時,顧及非公營背景院校的情況,讓兩者有公平競爭的機會。另外,亦有聲音關注相關附屬自資部門會否在過渡前利用自行評審資格大量開辦課程,以及附屬部門在過渡後會否與所屬院校的名稱引起混淆的問題。
教育局後有回應,指所有有意過渡的附屬自資部門,在過去三個學年所開辦的學士學位及副學士學位課程數目事實上錄得輕微下降,亦將密切留意情況;就過渡後教資會資助大學的附屬自資部門與其大學本部的聯繫方面,有關詳細安排會在符合教資會和第320章的有關規定的前提下,交由大學本部與附屬自資部門商討決定,包括如附屬自資部門的命名涉及「大學」或「University」一詞,須一如以往根據《成為私立大學的跟線圖》向當局提出申請。在不涉及「大學」或「University」一詞的前提下,自資院校在其命名中適當反映該院校與其辦學團體的聯繫,實屬一貫而且合情合理做法,教育局在處理申請時,會妥善考慮其註冊名稱,確保不存在誤導成分。
編輯︱圖文設計︰Oscar Leu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