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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PAS 2024|「大學聯合招生辦法」簡介

2023/12/13/ 18:30:00大學聯合招生處

  



「大學聯合招生辦法」(簡稱「大學聯招辦法」)旨為持有往屆及/ 或應屆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簡稱文憑試)成績的本地學生提供申請入讀以下課程的主要途徑︰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課程

1. 由下列8所教資會資助院校提供的教資會資助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

 香港城市大學(城大)

 香港教育大學(教大)

 香港浸會大學(浸大)

 香港理工大學(理大)

 嶺南大學(嶺大)

 香港科技大學(科大)

 香港中文大學(中大)

 香港大學(港大);

2. 由教大提供的教資會資助全日制高級文憑課程;


自資課程

3. 由香港都會大學(都大)提供的自資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及


指定專業/ 界別課程資助計劃(SSSDP「資助計劃」)課程

4. 由SSSDP「資助計劃」院校提供的SSSDP「資助計劃」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


申請人只需遞交一份申請,即可申請入讀以上課程。


「大學聯招辦法」並不包括(1)段所列由8 所教資會資助院校提供的自資課程;(1)及(3)段所列由8 所教資會資助院校及都大提供的兼讀制課程及高年級入學課程;及(3)及(4)段所列由都大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經非「大學聯招辦法」提供的課程。



若申請人對上列課程感興趣,應直接向相關院校遞交申請。


「大學聯招辦法」9 所參與院校(即城大、浸大、嶺大、中大、教大、理大、科大、港大及都大)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會樂意解答有關該等課程的查詢。


申請人於遞交「大學聯招辦法」申請前應確定已符合「大學聯招辦法」申請資格。任何已繳交的費用,概不退還,亦不得轉作其他年度申請/ 其他申請之用。



符合「大學聯招辦法」申請資格

申請人於遞交「大學聯招辦法」申請時,必須持有有效證明文件以證明其本地生身份,其申請才會獲得接納。


屬以下(1)至(2)類別並持有往屆及/ 或應屆文憑試成績的本地申請人,於遞交「大學聯招辦法」申請時並非正在修讀可經「大學聯招辦法」可選報的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均可憑文憑試成績透過「大學聯招辦法」申請入讀上述課程:


01. 只持有文憑試成績的本地申請人(在校及非在校申請人)

若申請人希望憑文憑試成績申請入讀上述課程,必須透過「大學聯招辦法」遞交申請。


02. 同時持有文憑試及其他學術成績的本地申請人

若申請人單憑其文憑試成績已符合上述課程的申請資格,可選擇透過「大學聯招辦法」或非「大學聯招辦法」途徑遞交申請,惟不能同時透過兩種途徑遞交申請。


於評核「大學聯招辦法」申請過程中,申請人的文憑試成績將會作為主要考慮因素,而其他因素亦會按需要作為考慮之列。


不符合「大學聯招辦法」申請資格

屬以下(3)至(7)類別的申請人並不符合透過「大學聯招辦法」遞交申請的資格。若該等申請人遞交「大學聯招辦法」申請,其申請將不獲處理。任何已繳交的費用,概不退還,亦不得轉作其他年度申請/ 其他申請之用。若該等申請人希望遞交入學申請,應向個別院校查詢有關詳情。


03. 非本地申請人

所有非本地申請人,不論是否持有文憑試成績,均必須透過非「大學聯招辦法」(non-JUPAS)途徑遞交入學申請,不能夠透過「大學聯招辦法」遞交申請


04. 正在修讀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的申請人

不論申請人是否希望憑文憑試成績申請入學,均不符合透過「大學聯招辦法」遞交申請的資格。


若該等本地申請人希望透過「大學聯招辦法」遞交申請,於遞交申請時,必須從就讀的「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SSSDP「資助計劃」院校辦妥退學手續,否則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任何05. 需要合併文憑試及其他學術成績的申請人

若需要合併文憑試其他學術成績方符合經「大學聯招辦法」可選報的課程申請資格的申請人,並不符合透過「大學聯招辦法」遞交申請的資格,該等申請人應向個別院校查詢有關詳情。


06. 未持有任何文憑試成績的申請人(應屆/ 往屆)

申請人並不符合透過「大學聯招辦法」遞交申請的資格。


07. 只持有其他學術成績的申請人

申請人並不符合透過「大學聯招辦法」遞交申請的資格。


多重申請

時持有文憑試其他學術成績的本地申請人,若單憑其文憑試成績或其他學術成績已符合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課程申請資格,可選擇:

• 憑文憑試成績透過「大學聯招辦法」遞交申請;

• 憑其他學術成績透過非「大學聯招辦法」途徑遞交申請。


申請人不能於同一學年同時透過「大學聯招辦法」及非「大學聯招辦法」途徑遞交申請入讀任何可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課程,不論申請人有否選報於其「My CONFIRMEDProgramme Choices」。申請人必須取消其中一項申請,否則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透過「大學聯招辦法」遞交申請資格圖表摘要


  


遞交2024年度「大學聯招辦法」申請

2023年10月5日(上午9 時)至2023年12月6日(下午11時59分)期間,符合「大學聯招辦法」申請資格及希望申請入讀經「大學聯招辦法」選報的課程的申請人均應透過「大學聯招辦法」網上申請系統遞交及完成申請。


為避免臨近截止申請日(即2023年12月6日(下午11時59分))出現互聯網線路繁忙的情況,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於遞交申請前,應先細閱「大學聯招辦法」網上申請系統申請人手冊。


若申請人錯過了上述截止申請日期(即2023年12月6 日(下午11時59分)),可於2023年12月8日(上午9時)至2024年5月29日(下午5 時)期間遞交逾期申請。於2023年5月29日(下午5時)後遞交的逾期申請將不獲處理


2024年度「大學聯招辦法」的申請費為港幣460元正逾期申請費用為港幣810元正, 包括港幣460元正申請費及港幣350元正逾期申請附加費。申請費由「大學聯合招生處」(「大學聯招處」)代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收取。有關費用一經繳交, 概不退還, 亦不得轉作其他年度申請/其他申請之用。


請瀏覽「大學聯招辦法」網站查閱繳交申請費的途徑及程序。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

申請人必須使用相同的身份證明文件(即香港身份證)號碼建立「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及報考文憑試。「大學聯招處」、9 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會向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香港考評局)索取申請人所有往屆及/ 或應屆的文憑試成績(包括成績評審證明書)。申請人於遞交申請時,須透過「大學聯招辦法」網上申請系統中的「My Declaration」版面授權「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向香港考評局索取,及就香港考評局對之發放有關成績,作為審理申請人入學申請之用。因此,申請人無須遞交往屆及/ 或應屆的文憑試成績至「大學聯招處」。 惟申請人必須於其「大學聯招辦法」帳戶確認文憑考試年份,以確保「大學聯招處」、9 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已從香港考評局索取其所有文憑試成績。


註: 申請人於「大學聯招辦法」帳戶內所登記的香港身份證號碼必須與其於香港考評局申請文憑試時所登記的號碼完全相同。若申請人曾以不同的身份證明文件報考不同年度的文憑試,必須立即通知「大學聯招處」。否則,「大學聯招處」、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將不能向香港考評局索取申請人所有往屆及/ 或應屆的文憑試成績。由於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未能查閱該等申請人所有的文憑試成績,故此其申請或會因而受影響。


9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於評核入學申請時或會考慮申請人於不同年度考獲的文憑試成績。因此,申請人應詳閱個別院校的一般入學條件及個別課程的入學規定及其網站。


「大學聯招辦法」網站

有關「大學聯招辦法」的資訊,請瀏覽「大學聯招辦法」網站若上述資料與「大學聯招辦法」網站內容有任何差異,則以「大學聯招辦法」網站所載為準。


「大學聯招處」

「大學聯招處」代表9 所「大學聯招辦法」參與院校及SSSDP「資助計劃」院校處理所提供課程的入學申請事宜。有關「大學聯招辦法」申請事宜,應向「大學聯招處」查詢。



查詢

大學聯招處

查詢熱線︰(852)2334 2929 / 2233 2929

請注意,所有與「大學聯招處」往來的電話均會被錄音,作為內部培訓及參考之用。

(查詢熱線服務時間如下:星期一至五 : 上午8時45分至下午1時;下午2時至下午5時15分)(公眾假期及香港大學假期除外)

24小時互動語音系統(852)2334 2330

電郵:info@jupas.edu.hk

網址:www.jupas.edu.hk



編輯︰Effy 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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