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話|23/24學年起新聘任教師必須通過《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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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昨日(24日) 公布,由23/24學年起新聘任教師必須通過《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要求。教育局指《基本法》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更是學校課程中十分重要的元素,因此教師必須正確理解《基本法》,才能啓迪學生,幫助他們正確認識香港的憲制地位,以及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建立正面的態度。
新聘教師須在《基本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方可獲考慮聘用
施政報告公布,由23/24學年起,教師《基本法》測試的要求將擴展至所有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及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而測試内容會涵蓋《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除常額教師外,以現金津貼聘請的新聘教師亦須通過測試。有關要求適用於教師職系的所有職級,包括校長。
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博士今亦於《行政長官2022年施政報告》相關措施記者會闡述教育局政策範疇措施的開場發言指,教師是立教之本、興教之源,肩負培育學生正確價值觀及國民身分認同的重要使命和責任,必須具備專業能力和秉持專業操守,保障學生的福祉。教師的言論和行為應合乎專業操守和家長及社會大眾的期望,維護教師專業和尊嚴,鞏固公眾對教師團隊的信心。
因應中小學及幼稚園教師職位不同的入職要求,教育局會於本學年舉辦共五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分別供學位程度及非學位程度人士參加。過往曾參加任何《基本法》測試並取得及格成績的人士,如欲在二○二三/二四學年入職或轉校,均必須重新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並取得及格成績,方可獲學校考慮聘用。
《基本法》測試的內容及形式
參照公務員事務局《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安排,以筆試形式考核,設有中英文版本。考生在20題多項選擇題中答對10題或以上,會被視為及格。持有由公務員事務局發出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及格成績會被視為已符合相關要求,不需再次參加由教育局舉辦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圖片整理: student.hk
第一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程度)將於十二月三日舉行,有意參加是次測試的人士可由十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時至十一月七日下午五時透過教育局網頁內的網上申請系統(www.edb.gov.hk/tc/blnst)提交申請。測試名額有限,教育局會以先到先得的形式處理申請。其餘測試的舉行日期將在稍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