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憑試收生計劃|2023/24學年報名須知
更新日期︰2023年3月28日
國家教育部和香港教育局對2023/24 學年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計劃(下簡稱「文憑試收生計劃」)的報名方法與去年一樣採用網上報名及網上確認。請注意:考生不需要親臨現場或郵寄資料進行報名確認,相關程序會以網上形式進行。
一、報名資格
1. 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以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2. 2023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屆考生。
(註:詳情請參閱「2023/24 學年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辦法」)
二、遞交申請前之準備
請務必細閱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辦公室(聯招辦)的香港文憑試招生報名網址内容,在「報名報考」選項欄選擇「香港文憑試招生」,再根據「香港文憑試招生報名」上各欄目內之要求,準備好所需填報及遞交(上傳)的資料方始報名,並在限期前登入報名網站查看報名檔案內之狀態欄所顯示的報名確認進度,按系統通知修改檔案(如適用)或繳費並上傳繳費憑證。錄取程序開始後,請登入聯招辦的錄取網址在「報名報考」選項欄選擇「香港文憑試招生」後,再選擇「香港文憑試招生錄取(學生端)」以查看錄取資訊。
詳情請瀏覽聯招辦網頁或上載於教育局網頁的「2023/24 學年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計劃指南」。
▶ 2023/24學年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計劃延長報名期限的公告
三、重要日程及步驟(共6個環節)
網上報名(第1環節)
2023年3月1日至4月10日(晚上12時),於網上完成提交申請程序,包括填寫各項資料、上傳香港身份證(正反面)、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正反面)或港澳居民居住證(正反面)、獲取預報名號。
注意:提交申請並獲取預報名號不代表報名成功。
查看審核進度(第2環節)
2023年3月1日至4月9日(晚上11時59分前),提交申請後請適時登入报名系统的檔案之狀態欄查看審核進度。審核通過者請進入第5 環節進行繳費。
注意:審核通過不代表報名成功,審核不通過者請進入第3及4環節。
修改申請資料,適用於審核不通過者(第3環節)
2023年3月1日至4月15日(晚上11時59分前),狀態欄顯示審核不通過的考生,需要按照系統提示修改有關資訊,再次提交審核。之後請適時登入檔案之狀態欄查看最新的審核進度。審核仍然不通過者在限期內仍可繼續修改資料並提交審核。
再次查看審核結果,適用於審核不通過並已提交了經修改之申請資料者(第4環節)
2023年3月1日至4月22日(晚上11時59分前),在狀態欄查看審核結果。審核通過者可進入第5環節進行繳費。
注意:審核通過不代表報名成功。
審核通過後,請繳付報名費並上傳繳費憑證照片(第5環節)
報名申請通過審核後至2023年4月29日(晚上11時59分前),請按照系統【繳費/上傳繳費憑證】處的指示向中國教育交流(香港)中心繳付港幣460 元報名費,並於2023年5月10日(晚上12時)上傳繳費憑證圖片至系統。繳費後請留意狀態欄顯示之繳費審核進度。繳費審核不通過者需在限期內根據系統提示完成繳費程序。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4月29日(晚上11時59分前)報考志願可自行修改。
系統公布報名確認結果(第6環節)
2023年5月14日(晚上11時59分前),系統的狀態欄將會公布繳費及報名確認結果。考生可登入系統查看正式考生號。
注意:獲取考生號表示報名成功。
考生上傳「學生學習概覽」及獲獎經歷/其他個人經歷之證明文件
2023年3月1日至6月14日(晚上11時59分前)
注意:獲獎經歷及其他個人經歷的報名檔案資料輸入項需於提交申請時同步完成並可於6月14日(晚上11時59分前)修改。
學校上傳校長推薦計劃文件(如適用)
2023年5月15日至6月14日(晚上11時59分前)
各院校或按需要安排面試或術科考試*
2023年5月至7月
注意:部分院校或於2023年5月前或其他時間安排面試或術科考試。
修改證件及其他相關報名資料的截止日期
2023年5月1日(晚上12時)
錄取日程
文憑試放榜日前後於報名及錄取系統中公布
並非所有高校均設有面試/術科考試,考生須留意個別院校是否有相關要求及安排。詳情可參考本須知第7頁第4點(2)項之面試安排、載於教育局網頁的「2023/24學年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計劃指南」(其所述之資料或會有更新)、「2023年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計劃專業目錄」,以及個別院校網頁有關招生之最新公布。
四、報名注意事項
1. 上傳資料要求及清單(以完成報名確認程序):
(1) 在提交報名申請時需上傳:考生彩色電子照片(正面免冠,單色背景頭像近照,大小1M 以內,JPG 格式。請勿使用美圖軟件。
(2) 在提交報名申請時需上傳:考生有效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正反面);上傳證件照片格式必須是JPG/JPEG/PNG,且大小不能超過2M。
(3) 在提交報名申請時需上傳:考生有效之《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正反面);上傳證件照片格式必須是JPG/JPEG/PNG,且大小不能超過2M,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港澳居民居住證只需上傳其中一項。
(4) 在系統狀態欄提示審核通過後,需繳費並上傳:報名費港幣460元的繳費憑證一張(網上銀行支付成功截圖或銀行底單)。
(5) 考生可透過網上轉數快FPS(推薦使用)或網上銀行轉賬繳交報名費,並須在繳費操作頁面附言欄(給收款人的訊息)填寫考生預報名號碼及身份證號碼,e.g.123456+A123456(7),再將付款成功憑證以圖片方式保存並上傳至報名系統。如在繳費時忘記附言,可在付款憑證上寫上扣款賬戶信息(含扣款賬戶英文名稱、完整賬戶號碼及扣款日期時間)上傳至報名系統。5
網上轉數快FPS 繳費方式(推薦使用)只需輸入我中心FPS 識別碼,無需輸入賬戶名稱及賬號。而網上銀行轉賬繳費方式,部分銀行系統或會因我中心賬戶名稱過長而出現交易失敗的情況,請操作後確保款項已成功付出並沒有遭到退回。
如考生無法網上轉數快FPS(推薦使用)或網上銀行轉賬,亦可透過交通銀行櫃檯存現方式(不接受ATM 機轉賬或存入支票)繳交報名費,並在銀行底單正面空白處寫上考生預報名號碼及身份證號碼,e.g.123456+A123456(7),以圖片形式保存並上傳至報名系統。
上傳繳費憑證照片格式必須是JPG/JPEG、PNG,且大小不能超過2M。
我中心銀行賬戶資訊在審核通過後將於報名檔案【繳費/上傳繳費憑證】處顯
示。
(備註:報名費不可退還,需索取收據之申請者請寄出寫有香港回郵地址並貼足港幣2.2元郵費之回郵信封至:香港上環蘇杭街69號2501室顧小姐收,請在信封背面註明:索取報名繳費收據)。
2. 資料修改
(1) 申請檔案之個人信息資料一經提交不得修改。如系統提示審核不通過(即初審及複審都不通過),在限期內可以修改,上傳項可再次上傳並提交。報考志願於3月1日至4月29日(晚上11時59分前)可修改,獲獎經歷及其
他個人經歷之填寫項於3月1日至6月14日(晚上11時59分前)可修改。
學生學習概覽及獲獎經歷/其他個人經歷之證明文件,於3月1日至6月14日(晚上11時59分前)可修改上傳。
(2) 在填寫、修改及上傳檔案時,檔案可以按【保存】鍵在系統保存,但不代表已完成提交。按【提交】鍵並顯示「提交成功」方完成提交。
(3) 成功提交申請後系統自動編配6個數位的預報名號及顯示考生自訂之密碼,請記錄/或列印有關資料;通過審核後,【繳費/上傳繳費憑證】鍵將會被啟動並展示我中心銀行賬戶資訊;繳費審核通過後獲得考生號,考生報名才算成功。完成報名後如需更改個人資料,請電郵admissionscheme@hkceec.hk或致電852-2542 4811中國教育交流(香港)中心了解更改方式。任何資料修改及提交都須通過報名系統進行,我中心、聯招辦或其他機構絕不會主動要求學生通過電郵提交或補充資料。請勿向任何第三者提交個人資料,請隨時致電我中心核實。
3. 其他注意事項
(1) 考生香港身份證的證明文件
如考生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遺失、補辦或換領且尚未取得新證,請於身份證上傳位置上傳香港入境事務處開具的臨時身份證明書之正反面;遞交申請當天,如考生已滿18歲並超過18歲生日後的30天,本人若身處香港仍未登記領取成人身份證,考生可於3月31日晚上11時59分前先以兒童身份證信息登記並提交申請,請盡早換證並於4月15日晚上11時59分前補充上傳香港入境事務處開具的臨時身份證明書或成人身份證正反面。
(2) 考生《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證明文件
如考生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在遞交申請當天已過期、損毀、失、補辦或換領尚未收到新證,可先以舊證信息登記提交申請並在通行證正面上傳處上傳原《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正反面;請盡早換證及根據系統審核意見於4月15日晚上11時59分前在通行證反面上傳位置上傳新證或中國旅行社開具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完整辦理收據正反面。
(3) 考生報名姓名與身份證明不符需提交證明文件
如考生報名姓名與所持有身份證明文件的姓名不一致;考生須提供相關的法律證明。例如:「改名契」,具體請聯繫中國教育交流(香港)中心852-2542 4811。
(4) 考生上傳「學生學習概覽」、獲獎經歷及其他個人經歷
考生可於3月1日至6月14日(晚上11時59 分前)登入報名系統上傳「學生學習概覽」、獲獎經歷及其他個人經歷之證明文件。一般而言,其內容可包括(但非必須):校內學科成績、其他學習經歷、校外的表現/獎項、學生的個人自述等。
(5) 學校上傳「校長推薦計劃」資料(逾期不予受理)
「校長推薦計劃」目的是肯定申請人於非學術範疇上的卓越表現,所有參加文憑試收生計劃的在校考生, 如具備相關才能, 可經就讀學校的校長推薦, 參加此項計劃。每校名額不多於8個,學校擁有推薦與否的最終決定權。
根據2023/24 學年的招生辦法,「校長推薦計劃」的最低錄取標準為香港中學文憑試四個核心科目(即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數學科及通識教育科)的分數總和須為10分或以上,且每個科目的分數不得低於2分。
「校長推薦計劃」文件須由參與學校負責在報名系統上上傳,並須於5月15日至6月14日(晚上11時59分前)期間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如欲瞭解校長推薦計劃的詳情,請向所屬學校(如升學輔導老師)查詢或瀏覽教育局網頁。
(6) 身份證號碼格式
考生於網上填報個人資料時,請確保已輸入正確的香港身份證號碼格式【按身份證正面所載資料:如C123456(0)】,英文字母須以大階填寫,號碼最後之括弧及其內之數字或字母亦須填寫。
(7) 港澳居民來往内地通行證號碼格式
考生於網上填報個人資料時,請確保已輸入正確的港澳居民來往内地通行證號碼格式,首個字必須為英文大寫字母,後面跟著8位元的數位限制,不包含換證次數。
(8) 重考生
重考生必須是2023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文憑試)應屆考生,才可報名。
當文憑試放榜後,聯招辦會根據考生報名時之授權向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索取2023年或2022及2023連續兩年的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後者只適用於合併兩年成績申請的考生)。
4. 填報志願、面試與錄取事宜
(1) 填報志願
考生在網上預先報名時需順序填報志願。每位考生可從內地132所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的高校名單中填報4所學校志願,每所學校可填報4個專業志願。在符合最低錄取要求與擇優取錄的原則下,計劃將按照順序從第一志願院校之第一志願專業開始依次考慮作錄取安排,每名考生只會獲一所學校的一項專業取錄。
所有報考信息以教育局網站公布之「2023年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計劃專業目錄」/報名系統公告/各院校最新之公布為準。
(2) 面試安排
高校可根據招生要求自行決定是否進行面試或術科考試(體藝類專業適用),惟須在錄取開始前(即2023年7月下旬前)完成。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方式等由招生高校確定,個別高校的術科考試或會於網上報名及確認報名等階段前進行。
考生需自行留意該校網站/報名系統之學校專業查詢及招生簡章或直接與高校聯繫,以瞭解相關安排。有關個別高校是否需要面試等詳情,可參考載於教育局網頁的「2023/24學年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計劃指南」及2023年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計劃專業目錄」,以及個別院校網頁有關招生之最新公布。
(為確保有需要時獲得相關通知,請考生務必在網上報名時,提供清晰的聯絡資料,如有效的電郵地址、聯絡電話號碼等)
(3) 錄取安排及入學通知
錄取詳情將於稍後公布。請留意報名/錄取系統及教育局之公告。入學通知在獲得錄取後由各校自行安排。
5. 獎助學金事宜
(1) 香港學生之學費及各項收費在同等條件下與內地學生相同,並在醫療保障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2) 學費及獎學金
香港學生學費及住宿費標準與內地學生一致。香港學生可申請專項獎學金,特等獎每人每年人民幣8,000元;一等為人民幣6,000元;二等為人民幣5,000元;三等為人民幣4,000元。
(註: 以上獎學金資料,僅供參考。每年安排或有更新,概以有關單位或機構之最新公布為準)。
(3)「內地大學升學資助計劃」
教育局透過「內地大學升學資助計劃」,為有意到內地升學的香港學生提供資助。資助計劃包括兩部份—「經入息審查資助」(通過入息審查的學生視乎需要可獲全額資助或半額資助)及「免入息審查資助」。計劃下的資助額由2022/23 學年起增加,為在內地升學的香港學生提供更適切支援。詳情請瀏覽教育局網頁。
其他可供申請之獎助學金詳情可參考「2023/24學年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計劃指南」及/或相關機構之網站。
查詢
中國教育交流(香港)中心
電話:852-2542 4811(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或透過內地高校香港文憑試招生(智能手機流動應用程式)帳號查詢(詳見第9頁附件之WhatsApp、微信WeChat 帳號或掃瞄其二維碼圖案)或透過[中國內地高校e 站通]手機APP「一鍵CHAT」查詢
註:上述日期及事項或有所修改,最終安排以聯招辦及中國教育交流(香港)中心公布的信息為準。詳情請瀏覽報名系統公告或教育局網站或聯招辦網站。
中國教育交流(香港)中心
2023年2月23日
內地高校香港文憑試招生(智能手機流動應用程式)帳號
WhatsApp︰59678570 /59678572
WeChat (微信)︰85259678571
資料來源︰中國教育交流(香港)中心
編輯︰Effy Au